Sunday, 26 July 2015

只有看著神,才能真正的為別人著想

從去年一直到今年,我一直被困在感情裡。在渴望得到感情的意念裡,我所牽掛的只有自己、唯有自己,我看不見別人,我也看不見神的恩典。而當神把我挽回,讓我決定開始放下感情,那時候我才開始漸漸能看到一些原本看不見的…並且意識到我正在發生的事,那些讓我痛哭的事,也是恩典來著。我開始學習把眼目從假神身上移開,慢慢的移轉到神身上,然後慢慢的,我終於又開始能關心別人了…


記得在十年前神向我顯現的那個晚上,祂向我說,要我定睛在祂身上,讓祂做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若我這麼做,祂就會賜予我許多的豐盛富足等等的,由於那段祝福實在太長一篇了而且我心中充滿憤怒因此那段我全部忘光了只記得大概。而後來神雖然領我回祂家門,並讓我明白我該追求的不是這個世界,也不會是這個世界的財富地位權勢,可是接受了二十幾年的價值觀並沒有那麼容易就抹滅,回想起當時神給的應許,我愚蠢自私的以為那指的就是財富、工作,但現在才明白過來,那是指屬靈生命啊,我怎麼會如此曲解神的應許呢?從回歸之後,神不是賜給我各樣的豐盛嗎?我不是從我的生活中明白各式各樣屬神的道理和神的教訓嗎?神已經不斷的在實現祂當時對我的應許了呀…

當我只看著假神、我自以為是的感情的時候,我眼裡所見的就是「神不滿足我」「神不顧念我的需要」「神對我的痛苦冷眼旁觀」…更嚴重的,是當我見到教會裡有弟兄姊妹結婚的時候,我簡直是要對神噴出我的怒火一樣「為什麼她有我沒有?」…後來神透過tim keller的書讓我明白我已經把愛情當做偶像,並視它超越神了…而要我把它放下…簡直像要我把自己殺死一樣痛苦…那時候我心裡各種想法「神不會給我的」「我從來得不到感情的」…現在想起來,真的完全就是把感情高舉過神的明證…是偶像的明證…得不到感情使我悲觀、憤怒、絕望,而那本是不該屬於我的…那把「我想要的」高舉過神,讓我失去了跟隨神的心志…正因為我明白神的主權,因此我更加的怨怪神不給我…我無法相信神是全善的,因為我萬分痛苦,而我當然也不會有心思去關心別人的需要了…

而當我終於慢慢放下,並把眼目移到神身上,我才能看見神在這過程當中給予我的恩典。人以為的恩典總是「實質的得到」,得到工作、感情、各種讓人喜悅的事物,好像這些才叫恩典,可是如果從聖經當中去理解的話,就知道神的價值觀根本不是這樣。當然這些東西也是恩典,可是絕不是最大的恩典,最大的恩典,是使人認識祂,深入瞭解祂,並學習能為祂放下。擁有生命正確的優先順序,這恩典絕對比得到丈夫一枚還要來的大啊,可是我卻眼瞎看不見,並且大大的埋怨神。

記得當我認識神到一個地步的時候我開始懼怕,因為我知道認識的越多、要做的事必然也越多,神若讓一個人能認識祂到什麼樣的地步,就會有相應的付出,但那時候我並沒有為神做很多事,當時我心裡的感覺是「不急」…但是最近,又開始有這種感覺了,我覺得我已經得到太多恩典、太多教導,而我不能只讓這些認識挪為己用,我所知道的,必須傳揚出去。然後,突然想起在2013年宣教中心的服事營之後,我很清楚的告訴自己,並為此禱告,我想做門徒栽培,因為我覺得這個太重要了。一個所謂的基督徒,很有可能在受洗之後依舊不認識神,就像我這幾年來所經歷的一樣。如果不是蒙神的恩典,我沒辦法認識祂,而像我一樣的人在台灣,我相信絕對有上萬人…因此我想幫助和我一樣的人,不要讓他們像我一樣…

今天神讓我記起了當時我所說的、我的心願、我向祂的禱告,也求神能幫助我,因為我只是一個器皿、祂所使用的工具,但最終如何,仍舊是在祂手上,為此禱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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