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主七年……我在教會好像學會一些「潛規則」,基督徒不可以貪愛世界,因此不該說出自己的願望和所求,以免被認為是貪愛世界,或落入這世界的網羅。如果我非常想要什麼,那是羞恥的,因為那就是我不潔的象徵,我不是一個「夠好的基督徒」。
一個「夠好的基督徒」,就是別無所求、僅有上帝。因此我以自己的願望為恥,因為那些願望,都跟神沒有關係。我想起我去冰島旅遊的時候,連求神讓我能看見極光都覺得有些不好意思,因為那是娛樂,那跟「神國大業」一點關係也沒有。
雖然最後神讓我如願的看到了很美的極光。
我想起去 M 國短宣的時候,和台灣很不一樣, M 國鄉間居民都很知道耶穌是最大的神,如果被鬼鬧的受不了,就去找耶穌。有什麼想傳福音的村落,就聯合大家起來禱告,然後神也應允。我聽到當地傳道人所說的所謂「禱告的大能」,感到驚駭不已。
在台灣,至少我,只把禱告視為「與神的談心時間」。我對「父親」的印象是,他不會允准所有我想要的,如果我有想要什麼想請求他,我要列出原因來說為什麼我需要,好說服他給我。
我想起「你們得不著,是因為你們不求」,雖然我總是記得下一句「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上」。但我牢牢的記著下一句,以致我總是擔憂我所想要的是否就是宴樂?是否就是貪愛世界?
記得 R 曾經跟我提過他的輔導說年輕時曾向神求希望能創業(或之類的),但神允准後其實生活或工作變的很辛苦,創業不是件容易的事。但她對 R 苦笑說「是自己求來的,就沒什麼好怨的」。
我始終對「是我求來的」這句話很有印象,因為我很少「堅持自己的意思求什麼」,因為那代表「不順服」,我不做「不順服」「不像個好基督徒」的事,唯恐自己是「妄求,為要浪費在自己的宴樂上」。
我從不敢堅持為自己求什麼,感情除外。什麼事都規規矩矩的按著教會的教導說「倘若可行、即或不然」,我對神客客氣氣的,像對待來家裡做客的外人。我真實的情緒,不會對客人講;我真實的願望,不會對客人講。我講一些我覺得不會觸怒祂的事。因此我的禱告像是在匯報近況,近況匯報完了,結束。有發生什麼事的話,我再找祢哦~啾咪 ^_<
我有時候會迷惘,這個中間的平衡究竟是什麼?
我想到希西家求神給他更多年歲,神應允了。我想到去向耶穌求醫治的人。我想起一些經文「哪有兒子求餅,父親反而給石頭的呢?」還有請求不義的官幫忙的婦人,因為她不斷不斷的去煩擾貪官,弄到官員受不了最後幫她。我想起改變帶來醫治裡提到人需要擁有自己的願望,而我似乎因為覺得這麼做是有罪的,因此總是不敢表達、也不敢堅持。稍微一些些要順服的訊息出現,我就羞恥的躲起來,求饒似的丟下願望。
我有沒有過我真的想要什麼,我不談條件原因,就是坦承的跟神說,我想要?
就像 R 的輔導,坦承的向神求,然後也坦然接受她想要的後果。人承擔責任,不叫神為她自己的決定負責,這不也是合宜的嗎?
想想我原本的狀況,就像是躲在「順服」的大牌子後面,要神為我所發生的事負責,因為那不是我的意思,是祂的意思,我只是順服而已。所以如果我很痛苦,那都是神的錯。
我時常覺得基督信仰是個走繩索的信仰,差別只在離開那個平衡的繩索,並不會失足摔入深谷。但這個信仰的許多事,都是走在平衡上。求與不求、交託與努力、個人作為或神的全權,許多事都是平衡,而不是絕對。我今天所思考和領悟的這些,也都是因為要將我拉離原本的極端,走向中道。
最後,我向神坦承,也向神「請求」,真實的請求,很久沒這麼肯定的、認真的向神「求」,求祂幫我,在去我很想去的公司上。我想過自己為什麼想去,我知道現實肯定不會像我想的那樣,但即使如此,我也想自己去經歷,至少我走過,我未來能做更多決定,知道什麼是我喜歡的、什麼不是。我篤定的向神說出「求祢幫我」。
至少這對我來說,可能是個里程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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